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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汉语研究

英语表处所形词的兼词性质从与古汉语兼词焉的

兼词是古代汉语语法中的重要概念。杨伯峻提出:“这类词的特点是,以一个字,却同时起两个不同的词性的作用。有些是合音词,有些却不是合音词;譬如常用的‘诸’字,有时是‘之于’两字的合音,‘之’是代词,‘于’是介词,那么,这一‘诸’字便同时既起代词的作用,又起介词的作用,‘一身而二任了’。因此,我管它叫兼词,因为它表面上只是一个字,却兼任两种词。”[1](16)可见,兼词是一身兼具两个词的意义和作用的词。例如:“盍”是相对于“何”和“不”的兼词,“诸”是相对于“之”“乎”(或“于”)的兼词,“叵”是相对于“不”和“可”的兼词,“焉”是相对于“于”和“之”的兼词。

胡安顺、郭芹纳认为:“‘兼词’是指同时兼有两个词的用法和意义的词,多属合音词。……兼词是由两个性质不同的词经常连用快读所造成的,主要有‘诸、曷、盍、叵、焉、旃、耳’等。 ”[2](488)

基于之前学者的论述与自己的体会,本文对兼词做出如下定义:

J是相对于D的兼词,当且仅当满足“三大条件”:J是一个词(而非短语);存在一个由x和y两个词构成的短语D;J和D意义相同。

这时,笔者称J是相对于D的兼词 (简称 “兼词”);称D是相对于J的被兼短语 (简称 “被兼短语”);称 x、y为相对于 J的隐含词 (简称 “隐含词”),左边的词为隐含前词,右边的词为隐含后词;称D变成J的过程为兼融;称将J还原成D的过程称为解析。

笔者认为,兼词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性质:

等效性。兼词和被兼短语意义相同,功能相同,可互相替换。

经济性。兼词通常比被兼短语更具有语言上的经济性,通常表现为音节数减少。

联想性。兼词通常和被兼短语相似,容易建立联想关系,这种相似通常来源于发音的简单变换,最常见的是“合音”。如兼词“诸”的发音“zhu”,就是取隐含前词“之”的声母“zh”、隐含后词“乎”的韵母“u”拼读而成的。

对立性。两个隐含词通常一个为实词,另一个为虚词,在词性上存在虚实对立。

隐晦性。兼词的词义比较间接、隐蔽,只有解析出被兼短语,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其全部语义内容,进而灵活运用。

一、英语表处所“-ere”形词的本质是兼词

本文所称的英语表处所“-ere”形词(以下简“-ere”形词),包括“here”“there”“where”三个单词。 目前人们一般将“-ere”形词视为地点副词。它们用法比较特殊,在现代汉语没有对应物,使得这三个词在中国学生的英语学习中成为一个难点。如:

(1)我在这里等着你。(翻译:Iwillbewaiting foryouhere.)

上例中,汉语句的状语“在这里”是介宾短语,而英语句中相应的状语却是地点副词“here”。

“-ere”形词虽然在现代汉语中没有对应的词汇,但和古汉语中的兼词“焉”高度相似,实质上是英语中的兼词。兼词“焉”是由介词“于”和代词“之”构成的介宾短语“于之”兼融而成的。与之类似,任何一个“-ere”形词都存在一个由“介词+指示代词”构成的与这个地点副词意义等同的介宾短语(其中指示代词与这个地点副词同形)。这样,便满足了上文所总结的兼词的“三大条件”,因此,任何一个“-ere”形副词都是兼词。如上例中there=in+there,因而“there”是兼词。

上面的观点是否成立,关键在于对于任意一个“-ere”形词,是否存在与其同形的指示代词呢?这一点显然是成立的。

(一)英语日常口语

在英语日常口语中,“here”“there”“where”作代词非常普遍。例如:

(2)Let’sgetoutofherequickly!(我们快离开这儿吧!)

(3)It’scoldinhere! (这儿很冷! )

(4)Coalminesarefewaroundthere.(这附近的煤矿很少。)

(5)Wheredoyoucomefrom? (你来自哪里? )

“-ere”形词都在介词后,因此都不是副词,而是代词。

(二)古体英语

在正式信函、契约合同、法律文书中,英语中同样存在大量古体英语,其中有不少含有“here”“there”“where”的词。 例如:

(6)Iherebycertifythattheaboveinformationis trueandaccurate.(我特此证明上述信息准确无误。)

“Hereby”就是“byhere”的倒装构词,其中“here”是近指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this”,指示当前文件,介词“by”义为“用”,因此“hereby”义为“用这个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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